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4年10月10日 11:2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精神,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律的机制与模式,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以下称“申请”工作)。“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申请”工作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督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督查下进行。

(二)各学院需根据“申请”工作要求制定符合学科特点的考核方案。

二、招生计划

畜牧学、兽医学、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林经济管理、生物学。以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名。

三、导师要求:

凡列入2015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第1名)、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等博士研究生导师可在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指标内通过“申请制”选拔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在导师规定的限额内)。

四、申请条件

(一)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的我校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限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水平较高。

五、申请材料

(一)《东北农业大学“申请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7份。

(二)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三)专家推荐信(附件3)。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

(四)在学证明。

(五)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八)《东北农业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附件4)。

六、申请工作程序及完成时间

(一)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同意后向其所在学院推荐。1015日前。

(二)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拟定接受申请者名单。1020日前。

(三)各学院通知申请者参加考核。

(四)考核。各学院自行安排,1024日前全部完成。

(五)体检。各学院在考核期内自行安排。

(六)拟录取。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及申请人的申请、考核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28日前。

(七)公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七、“申请”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材料由各学院负责审查。申请人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材料原件,各学院审查后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名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申请”工作严格遵循《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规定之各项工作原则。

(四)考核办法、考核内容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通过“申请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与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二)“申请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学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及初试、复试,但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参加报名现场确认,并提交个人电子彩色照片。网上报名时申请人报考方式请选择公开招考,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申请制”。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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