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1年04月19日 15:02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学科及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14号)(以下简称《学硕导师遴选办法》)(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修订)》(东农研字[2020]20号)(以下简称《专硕导师遴选办法》)(附件2)的相关要求,现对2021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术学位导师遴选资格与条件

(一)导师常规遴选

凡符合《学硕导师遴选办法》,在账经费达到《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与评估暂行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4]25号)(附件3)中相关条件的教师,可向拟申报学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

(二)导师破格遴选

为激励我校青年优秀人才快速成长,促进学校导师队伍年青化,本年度继续实行导师破格遴选,遴选条件如下:

1.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

2.申请破格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须具有讲师或助理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破格遴选博士研究生导师者须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破格遴选要在远高于《学硕导师遴选办法》文件中规定的相应导师遴选条件(除第九条第三款)的基础上择优遴选。

4.申请者原则上须具有完整指导(包含协助指导)一届硕士研究生经历,同时有主持在研的国家基金项目。

二、专业学位导师遴选

凡符合《专硕导师遴选办法》的教师,可向拟申报学科所属学院提交申请。

三、遴选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者请进入“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系统”(网址:https://jinshuju.net/f/XXdVmV/s/5TEesH),按层次填报、提交个人信息。

2.学院初评:学位授权学科所属学院成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初评小组。初评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人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核并初评。

3.材料审核: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和专家复审初评材料。

4.学校审定:审核合格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2021510日前 学院登录“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系统”(https://jinshuju.net/f/XXdVmV/s/5TEesH),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材料,确定初评结果后,全院范围公示3天,向系统提交初评审核通过者信息

2.2021511-524日 研究生院组织复审材料。

3.2021525-67日 研究生院向学院反馈复审结论,向复审通过的申请者本人反馈申请材料修改建议。

4.202168-610日 整理、装订通过复审的申请者纸质版材料。

5.2021611-615日,研究生院汇总评审结果,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6. 公示遴选结果。

五、相关要求

1.学术学位导师与专业学位导师不得兼报。

2.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质量关,认真、有序开展遴选工作。

3.申请人须保证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对谎报、虚报者,一经发现将取消2年遴选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4.各学院须按要求如期开展相关工作,保证工作效率,确保如期提交初评结论。

5.原则上申请者出生日期应为1965630日(含)后;材料数据时间为201451日至2021530日范围内(专业学位导师时间为201651日至2021530)

六、联系方式

1.申报学术学位导师

联系人:贾宝霞  

电子邮箱:jiabx@neau.edu.cn

联系电话:0451-55190767  

2.申报专业学位导师

联系人:徐志远  

电子邮箱:neauzyxwb@126.com

联系电话:0451-55190255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办法(试行)》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修订)》

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与评估暂行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

                                              2021419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导师线上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学科工作委员会2021年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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