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管理员 2014年09月24日 17:17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以研究生和导师为核心,以强化过程管理为重心,从研究生教育基本活动入手,明确各质量主体职责,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证与监督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二、总体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质量意识,提高研究生培养管理水平;完善研究生科研管理和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自检自查制度,增强自律意识;推进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促进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建立文件政策学习常态化的机制,明确研究生教育的改革方向,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科学、符合学校发展的研究生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通过不断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各环节质量检查督导与监管制度,强化各培养环节质量。

三、组织机构

1.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研究生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加强培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制度建设及工作总结。

2.各学院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应成立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及研究生秘书等组成。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各学院要按照方案要求,成立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本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学习文件政策,提高质量意识

近几年来,国家全面部署了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并先出台了多个规范性文件,我省教育部门也随之出台了多个地方性重要管理文件。这些文件为未来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导师培训及学院例会等载体,组织导师、学生及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三)开展自检自查,增强自律意识

各学院要针对研究生的课程教学、论文开题与答辩、培养考核与评价及日常管理工作等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并汇总自检自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同时各学院要将教学培养各环节的检查工作制度化,通过制度化的管理使研究生及导师不断增强自律意识。

(四)完善规章制度,促进规范管理

研究生院要结合各学院自检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已有的相关规章制度,并针对培养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全面、系统、科学地做好整章建制工作,通过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促进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规范管理。

(五)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强化培养过程管理

1.建立教学检查制度,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研究生院将负责人听课制度,以任课教师考勤为基础、负责人听课为辅助、管理部门不定期抽查为重点、学生评课为补充的方式,构建考勤、听课、查课、评课四位一体的教学检查制度。研究生院要将教学检查结果与学生评奖评优及中期考核等环节挂钩、与教师考核评价挂钩,督促学生与任课教师重视课堂教学环节。

2.重视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建立培养过程中的预警机制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制定的文件要求加强研究生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严格工作纪律,对未通过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者,提出学业预警,给予延期开题、补修、延期毕业等相应处理,不允许其进入研究生培养的下一阶段。研究生院组织工作人员对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审核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

3.加大论文查重力度和匿名评审比例,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加大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力度,对重复率超过15%的,研究生院将通报导师、约谈学生并要求限期整改。研究生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学位论文盲审比例,尤其加大未参加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查力度。

4.规范学位论文答辩环节,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关键环节,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规范论文答辩环节。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制定的文件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组织预答辩及答辩工作。研究生院组织对论文答辩过程进行不少于5%的随机听审,对不符合程序的答辩报研究生院予以纠正

5.落实导师第一责任,发挥导师在培养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第一责任人,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组织者与实施者,负有学术、科研指导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双重重担。导师应定期对研究生科研计划及记录进行检查、指导,建立督查制度;定期与研究生交流、沟通思想,建立交流制度;定期与学院分管领导或研究生辅导员联系,建立联系制度。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落实导师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导师在培养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6.加强考核管理,加大分流淘汰力度

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加强考核管理,全面清理汇总违反学籍规定、学业成绩不合格、学位论文造假、超出培养年限等问题学生名单,按照相应管理规定,给予分流淘汰处理。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924-928日)

1.学校召集各相关学院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布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落实举措,调动各学院开展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学院通过教职工会议、学生班会、新生入学教育等途径,对导师、研究生及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动员。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阶段(928-930日)

各学院按照《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要求,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各学院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本学院工作实施方案报送至校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阶段:全面落实阶段(101-1130日)

1.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制定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汇总自检自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1117日前上交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形成总结材料于1130前上报省教育厅。

第四阶段:健全制度阶段(121-1230日)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各学院自检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已有的相关规章制度,并针对培养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里文件精神,切实将此次工作作为扎实推进推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本次工作。

(二)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校院密切配合;学院、导师及教育管理人员共同努力,形成整体合力把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完备材料,按期上报。各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要研究制定本学院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自检自查情况总结及相关材料(含电子版),经本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时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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