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的通知
管理员 2015年12月15日 09:3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调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5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目前有在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二、内容与要求

1.“研究生开题情况”、“研究生盲评情况”、“考核等级”、“其他”等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写。

2.“发表论文题目、期刊、年、月、卷、页”由研究生导师所属学院统一填写,只须填写一篇。

3.发表论文须为SCI、EI论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学科门类导师或在SSCI、A&HCI、CSSCI(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收录集刊”)、CSCD(核心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发表的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EI检索源期刊论文不包括E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

4.论文须见刊,发表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5.其他要求详见《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办法》。

三、绩效考核机构

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1.2015年12月14日-12月15日,学院组织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绩效考核表》,并收集论文复印件;外文论文须于复印件右上角标注相关作者所属学院及中文姓名,并于英名作者名下做下划线标注。

2.2015年12月16日,学院按上报材料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2015年12月17日,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级结果并反馈回学院。

4.2015年12月18日,考核结果上报人事处。

五.材料报送

学院将《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绩效考核表》纸质版1份及论文复印件交至主楼833室、并将《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绩效考核表》电子版发至mqli@neau.edu.cn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55190298


上一条:关于提交2015-2016(秋)学期成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2020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电话:+86-451-55190298
  •     传真:045155191844
  •     邮编:15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