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6年09月12日 14:49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并结合我校《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7年推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翔宇

副组长:卢铁光

成 员:王杜春、徐国峰、于兴业、付强、张颖、邹德堂、王傲雪、李辉、李一经、陈海涛、李翠霞、栾非时、江连洲、叶非、闫清波、许静波、苏中滨、赵宝辉、王少逸、彭胜民

秘 书:张清兰、张帆

学校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江

副组长:孙树海、刘艳华

成 员:付鹏威、李丹丹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监督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及监督工作小组,分别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管理和指导下,具体负责推免生的组织、考核和监督工作。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院长为组长,成员由教授委员会成员、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导师代表等9-13人组成;

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以书记为组长,成员由学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

各小组要积极主动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一)推免生遴选务必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各学院在遴选过程中务求突出对学生的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和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三)学生综合成绩包括学习成绩、素质成绩、考核成绩三部分,其中学习成绩占80%,素质成绩、考核成绩各占10%。

(四)按照教育部要求,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不设置留校限额。

(五)根据教育部要求,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互不交叉的阶段,推荐阶段于9月25日前结束,接收阶段于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和接收工作互不交叉。

(六)所有考生均应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所有申请推免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及时关注网站的有关信息。“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七)学院推免生遴选细则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推免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做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八)推免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推免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校教师或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生遴选的,须回避推免的所有工作。

三、推荐阶段时间安排

(一)2016年9月12日,学校召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2017年我校推免工作,同时下发各专业推荐名额。

(二)2016年9月14日,学院将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荐办法)报送研究生院(含纸质版、电子版)审批。

(三)2016年9月14日—1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提交申请,并填写《东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递交到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生具体提交申请材料时间按各学院公布的推荐办法执行。

(四)2016年9月21日前,各学院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并按学校下达推免生推荐名额,将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本学院遴选推免生推荐决议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同时研究生秘书按附件要求上报决议对应的“获得推免生资格人员名单”电子版。(附件3)

(五)2016年9月22日,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进行联合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后的各学院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已公示的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同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付费等操作。

(六)2016年9月24日前,研究生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推荐名单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将不能进行补充备案。届时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结束。

四、接收阶段时间安排

(一)2016年9月21日,研究生院发布《2017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二)2016年9月23日前,各学院依据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制定本学院接收章程(接收办法),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纸质版、电子版)审核。

(三)2016年9月28日起,接收推免生工作全面开始启动,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四)2016年9月30日后我校开展推免生接收复试、待录取工作。具体工作依照推免生接收章程开展。

(五)2016年10月25日接收推免生工作结束。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7年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确认待录取操作时,谨慎确认,避免因操作不当影响其他志愿申报。

(二)支教团、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各层次专项计划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同上。

(三)各学院、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另附表。

六、咨询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451-55190398;校纪委电话:0451-55191008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获得推免生资格人员数据库及库结构说明(下发至研究生秘书处)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0日

上一条: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编写2017年硕士(含推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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