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
按照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1号)的工作要求,现将学校组织2022年度报送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信息填报
1.研究生导师登录https://jinshuju.net/f/YGgjqz/s/2AJghN填报信息;有历史数据导师选择“专家个人信息修改“界面修改个人信息,2021年度新晋导师选择”新增信息专家录入“界面填写信息。
2.学院登录“学院查询”界面对导师填报信息进行初审把关。
二、 时间要求:须于4月4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三、 其它要求:
1.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是提高学校、学科及导师学术影响力的重要平台,学院、导师应重视填报工作。
2.导师填报信息时需认真对照填报说明,带“*”号标注为必填项,并注意格式要求,确保信息全面、准确。
3.填写数据结构可参照《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
附件:
1.《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
2.《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3.《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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