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管理员 2025年10月24日 16:4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检验研究生培养成效,充分发挥先进个人和优秀指导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3〕18号)、《东北农业大学导师学院工作条例》(东农研字〔2024〕19号),现决定开展2025年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我校研究生教育“两个队伍”一体化建设目标要求,根据导师学院运行规范及工作实施办法,本次拟开展的评选工作将遵循“师德为先、育人为要、全面评价、注重实绩、科学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旨在评选出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成效显著的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和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并做好经验分享和成果推广,为后续评选工作制度化建设奠定扎实的实践基础。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导师

优秀导师评选对象应为学校在职在岗的研究生导师。

(二)优秀导师团队

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对象应以我校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高水平实验平台、高质量产教融合基地等为依托,原则上由校内导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分工明确、相对稳定的实质性合作团队,一般3-10人,导师团队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

(三)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

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学校在职在岗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辅导员。

三、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优秀导师40名(其中优秀博士生导师20名、优秀硕士生导师20名),优秀导师团队10个,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20名。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导师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能够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

2.师德师风高尚。坚持立德树人,潜心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较好完成导师培训,师生关系和谐融洽,道德高尚、为人师表,获师生普遍认可。

3.业务素质精湛。拥有较为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在相关领域有较为突出的学术影响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在研究生教改研究、教材与课程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紧密结合产业前沿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成果丰富,在学术成果产出、科技成果转化及社会服务贡献等方面成效突出。

4.研究生育人成效显著。全身心投入研究生教育事业,全面参与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研究生全过程培养环节。关爱学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就业指导。应具有5年以上研究生指导经历,且至少已完整指导过两届研究生;近三年主讲过一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上一年度导师岗位考评结论为A。所指导的研究生具有优秀思想道德品质、较高的综合素质、扎实的学术知识、较强的创新能力以及正确的价值观。所指导研究生有较高就业率,毕业生就业质量、职场表现及社会贡献认可度较高。

(二)优秀导师团队

1.优秀导师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符合优秀导师评选条件中1、2项要求,且上一年度导师岗位考评结论均为A。

2.团队组建、开展实质性合作指导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应依托共同科研项目或育人平台,共同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合作机制健全。

3.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及组织能力,团队具有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和合理的规模结构,管理运行模式良好,科研教学及育人成效显著,对所在学院导师队伍建设的示范性作用突出。

(三)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管理理念先进、服务意识强,在承担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方面业绩突出,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

2.应对突发性事件、排查化解风险、处置矛盾问题等工作方面业绩较为突出。

(四)评选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近三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

1.导师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行为失范,或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违反组织纪律的;

2.导师或所指导的研究生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发表不当言论,有重大违纪行为的;

3.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或发生研究生及实验室管理责任事故的;

4.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中,有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的;

5.连续两年岗位考评不合格的;

6.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导师学院岗位培训的;

7.其他不适合参评的情形。

五、评选组织

(一)评选机构

评选工作由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招生学科所属学院负责本单位优秀导师、优秀团队、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申报材料审核与推荐工作。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优秀导师推荐名额由研究生院下达、优秀导师团队限推荐1-2个、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限推荐1-2名。

六、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东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及《先进事迹简介》(附件4),并附相应佐证材料,材料应如实反映个人或团队的情况。

2.申请人提供证件照、工作风采横向照(不小于5M的jpg格式)各1张,并按“优秀导师/优秀团队/优秀工作者+姓名+学院”格式命名,与推荐材料一并报送。

(二)学院审核推荐

1.学院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议与初评,对申请人进行政治审查和现实情况考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推荐人选。

2.学院推荐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3.请各学院于10月31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含佐证材料)的电子版(PDF及Word)+纸质版(胶装)各1份、推荐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研究生院导师发展中心(主楼849办公室)。纸质版材料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邮箱neauds@163.com。

(三)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选,并拟定候选名单。学校对拟定候选名单进行审议并公示。

(四)表彰奖励

1.学校为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颁发证书并组织表彰。

2.对上级部门开展的相关表彰或奖励,将优先从学校“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获得者中推荐。

3.学校对获评个人及团队进行公开展示和宣传报道,推广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研究生教育良好氛围。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做好宣传动员,鼓励并支持广大导师、团队、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积极参与评选。

2.推荐评选工作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秉持评选工作原则,营造良好评选氛围,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导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胡馨月,55191577。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4:先进事迹简介(模板)

附件5: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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