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办法(试行)》(东农研字〔2023〕16号)(附件1)及《东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东农研字〔2024〕24号)(附件2)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符合条件申请人向一级学科归属学院提出申请,其中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分布在不同学院的,向二级学科归属学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申报时应提交真实有效证明材料,材料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系统地址:https://yjssv.neau.edu.cn/。
4.登录方式:用户名为教工号,登录密码为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所使用密码(首次登录初始密码为Neau654321)。首次登录后请尽快修改密码,并完善手机号及邮箱信息。
5.操作流程:申报人以“教师”身份登录系统后,选择“导师—导师遴选—导师遴选申请”(申报人为学校引进人才的,选择“导师-导师遴选-导师遴选申请/直接认定),并按照附件3及系统中提示说明进行操作和填写,完成申报或认定人员信息备案。
6.个人申请提交截至12月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师德师风审核
申请人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审核由人事关系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学院管理员登录系统后,选择“教师-导师遴选-导师遴选师德师风审核-选择相应档案查询”,并按照《学院审核操作流程》(附件4)及系统中提示说明进行审批。师德师风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3日17:00,逾期未完成的将影响申报人后续申报受理。
(三)部门联合审查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等级认定等进行逐项审查,联合审查通过的方视为有效申报条件。审查结果通过系统反馈,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并申请复审。同一遴选工作周期内,只可申请一次复审,对多项联合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一并提出。
(四)学院综合审核及评议
1.学院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人有效申报条件进行综合审核,对照附件1或附件2,须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应导师遴选条件给出结论。学院综合审核结果提交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评议及表决,表决以投票方式进行,到会委员达全体委员数2/3及以上会议有效,获赞成票超过全体委员数1/2以上者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评议及表决结果由学院备案,决议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院综合审核结论及评议结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五)学校审定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院表决结果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名单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终遴选结果以学校正式发文为准。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通知和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宁缺毋滥、严格规范、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确保有序开展遴选工作。同时应畅通投诉及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解决本单位出现的问题。
2.申请人须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对谎报、虚报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2年内导师遴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学术学位导师与专业学位导师不得兼报。
4.校外兼职、外聘导师的任职及需求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5.相关材料数据统计时间节点:近五年指2020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5日范围内;近三年指2022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5日范围内。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导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联系地址:主楼849室
联系人:胡馨月,0451-55191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