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5年05月16日 15:4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规范2025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要求和实际,现对本次学位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前工作

(一)答辩公告

按照学位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答辩情况必须进行公告。申请人按照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经导师同意方可进行答辩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论文题目、研究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科名称、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二)签署责任协议

会前组织答辩专家(评委)签署《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专家履职责任书》

(三)做好表决票等材料准备

会前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下载《答辩投票表决票》,同时做好答辩情况汇总表(票)、学位材料等须现场签字、存档材料的准备。

二、答辩会程序

(一)答辩秘书宣布事项

1.宣读答辩委员会主席、成员及答辩秘书名单

2.答辩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学科或者专业学位类别、学位论文题目,介绍博士学位申请人简况(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科研情况及学术论文发表或专业实践成果取得情况)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学位答辩

3.汇报环节。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对论文评阅意见的答复及论文的修改情况

4.答辩环节。答辩委员质疑及研究生回答所提问题。

注意:导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可担任其指导学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可作为答辩委员提问,不得在答辩过程中直接为学生解释或辩护,不能代为回答问题。导师发言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批准,且发言仅限于对某些情况的必要补充说明,不得直接参与答辩。

(三)答辩委员会评审及表决

5.休会,相关人员离场

6.答辩委员会评议论文是否达到学位法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论文创新性成果是否成立,论文是否根据评阅专家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论文结构安排是否合理,指出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7.答辩委员会无记名评审及投票,给出答辩成绩分数,并决定是否通过答辩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决议应当场审定,须经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且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方可生效。

注意:决议应包括论文评语、表决结果和学位授予建议三部分,其中,论文评语须写明结论、论文的价值或创新之处,同时须指出缺点及修改意见。决议应文字精练,行文流畅,表述准确,体现规范性、真实性、科学性。

8.答辩秘书、监票人整理成绩及表决意见

(四)宣布投票结果

9.复会,相关人员入会

10.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投票结果,并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

(五)答辩人表态

11.研究生向答辩委员会致谢,陈述对答辩委员会决议的意见。

(六)答辩结束

1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该生本场答辩结束,答辩人致礼离席。

13.答辩秘书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现场打印答辩委员会评语及决议,主席签署答辩评语及决议书。

14.所有答辩专家、监票人、答辩秘书须在汇总票上签字。

三、答辩工作要求

1.答辩人应注意答辩礼仪,衣着大方得体、规范整洁,态度端正,谦虚严谨,举止大方,态度从容。

2.答辩专家(评委)应严格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专家履职责任书》要求开展工作。答辩期间避免出现专家随意进出会场、长时间离开会场、随意接打电话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行为。

3.答辩原则上应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每位博士生的答辩会一般不少于50分钟,每位硕士生的答辩会一般不少于30分钟。特殊情况须线上开展的,须提前出具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线上答辩的评审及投票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4.答辩应有详细的原始答辩记录,答辩记录、评分表、表决票等材料须按要求完整存档,确保可追溯性。同时,要保证过程记录、答辩专家意见、答辩结论、评语及决议等内容撰写的学术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答辩委员会需对评审意见和结论负责。

四、其他

学位论文答辩相关附件将下发到各学院,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好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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