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8月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5年07月07日 13:51 浏览次数:次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5年8月份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根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1.2025年春季学期论文答辩未通过、建议暂缓授予学位,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致同意短期修改后重新答辩的硕士研究生;

2.论文盲审通过,因未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条件,未提交或未通过学位答辩申请的硕士研究生;

3.因未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条件,上批次(本次指6月份)仅申请毕业答辩的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方式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进行。地址:https://yjssv.neau.edu.cn/

三、工作流程

(一)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核(8月8日前)

1.申请人提交答辩申请

申请人在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及论文修改笔录(附件1),并填写答辩信息、学术成果信息等。

2.答辩资格审核

(1)导师审核

导师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务必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论文修改笔录、科研成果及答辩申请,确定其是否达到了学校和本学科(专业)对学位论文的要求、毕业和学位授予标准等。导师对审核结论承担第一审核责任。

(2)学院审核

学院须成立3-5人答辩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培养方案实施情况、学术成果完成情况等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达到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完成各培养环节,符合答辩及学位申请条件。

3.组织答辩委员会

(1)建立答辩组

学院为各学科答辩秘书分配账号,由答辩秘书登录系统建立答辩组,并添加答辩委员会成员信息、学生信息。

(2)审核答辩组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按文件要求对答辩分组及成员安排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答辩委员会方可开展工作,届时学生方能在系统内查询到相应答辩信息。

(二)答辩组织及学位审批材料准备(8月17日前)

1.答辩公示

按照学位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答辩情况必须进行公示,且应至少提前3天进行公示,答辩须严格按照公示的时间地点进行,程序按文件要求执行。

2.答辩组织

申请人导师可列席答辩会场,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不得干扰答辩秩序;答辩委员会专家应签署履职责任书,答辩委员会应认真履职,严肃答辩现场纪律。

3.答辩记录

应当选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学科教师担任答辩秘书,秘书负责在系统内录入答辩过程记录、答辩结果及决议等信息。

4.答辩材料

答辩通过后,系统可生成学位审批材料,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两份备案存档。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8月20日前)

1.各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学位材料进行审核,审议并提出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决议报送研究生院。上报材料包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附件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数据》(系统导出)。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应加强对论文修改情况的审核,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对评审出现问题较多的学位论文进行细致研判,材料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

(四)学位论文终稿提交(8月23日前)

1.电子版论文终稿(须提交至两处)

(1)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①研究生需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sv.neau.edu.cn)中提交论文终稿PDF版、word版及签字版的论文修改笔录(附件1)。

②涉及因课题项目数据暂不适宜公开等原因需要申请终稿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作者需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认定审批表》(附件3)和《学位论文延迟上网统计表》(附件4),其中附件3纸质版交由学院存档备案,附件4纸质版于8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签字盖章后交主楼847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dnyjsy@neau.edu.cn。

(2)提交至学校图书馆

①校内访问地址:https://libthesis.neau.edu.cn/校外访问地址:https://ums.neau.edu.cn(搜索“论文提交”,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后提交)。

②内部涉密论文,在论文提交项“保密级别”中需选择“内部”。

③提交后收到“审核通过”邮件视为完成提交,若邮件显示“审核不通过”,请再次登录系统,按要求进行修改后提交。

2.纸质版论文终稿

(1)封皮颜色:详见附件5。

(2)提交份数:2本。

(3)提交方式:研究生秘书负责本单位学位论文收取,收齐后统一以学院为单位于工作时间内交至图书馆221室。

3.提交要求

(1)论文终稿(纸质版、PDF版)独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必须本人签名,版权使用授权书须有导师签名。

(2)纸质版论文终稿须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图书馆在线提交系统上传的电子版论文终稿完全一致。

(3)加强答辩后论文终稿审核,导师对评阅专家及答辩委员会提出意见的修改情况、论文学术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后续论文抽检中因终稿审核把关不严等出现问题论文结论。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时间待定)

暂定八月下旬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位材料报送(9月10日前)

1.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档案馆存档,一份放入学生档案,具体打印操作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6。

2.打印材料须按顺序使用推夹器装订。

3.学位档案材料清单如下: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档案材料清单

序号

提交的材料名称

提交份数

要求

1

培养计划

1份

系统内打印

2

开题报告

1份

A4纸正反面打印

3

申请学位审批材料

1.学位申请书

2份

系统内打印,须学位申请人签字

2.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

2份

系统内打印,须导师勾选审查意见并签字

3.课程学习成绩单

2份

校内自助打印机打印

4.学位论文评审情况表

2份

系统内打印,硕士研究生须导师、教学秘书签字,博士研究生须导师、教学秘书、研究生院学位办主任签字

5.学位论文评阅书

2份

系统内打印

6.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查表

2份

系统内打印,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7.学位答辩情况表

2份

系统内打印,须答辩秘书签字

8.答辩委员会评语及决议

2份

系统内打印,须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9.学位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2份

系统内打印,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10.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位决议

2份

系统内打印,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加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

五、毕业证和学位证领取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之后制作发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

各学院、导师、研究生院应严格遵守学位工作纪律,确保学位授予工作开展的质量。对在学位申请过程中以任何理由向研究生收取费用、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行为,经举报查实,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二)加强规范管理

各学院、学科应进一步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落实好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意识,注意提高工作质量,做到审核严格、记录完整、程序合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相关责任机构、组织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压实各方责任。

(三)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各学院应严格遵照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东北农业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对学位论复制比检测等多环节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守议事规则,严肃行使法定职责,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切实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徐老师、段老师,0451-55190255

学校图书馆:李老师,0451-55191350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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