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3年12月12日 09: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处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5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入推进我校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全面自我评估(以下简称“自评”)工作,按照《东北农业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年度报告编制采取各责任单位共同编制的形式进行。各责任单位按照《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报告并上报。

二、编制要求

年度报告是对本单位2023年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系统总结(2023年整年),应全面反映本单位涉及研究生教育方面的现状。年度报告文本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图文并茂,尽量使用图表对数据进行描述;应体现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用客观数据和具体事例反映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与状况,作出科学的分析与评价;应突出重大综合改革成果,分析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思路举措。

三、时间安排

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是健全研究生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实现研究生教育质量常态化监控的重要举措,也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制工作,请于12月28日前,将本单位年度报告纸质版和PDF版(领导签字、盖章)命名为“年报+单位名称”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办主楼84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ailing@neau.edu.cn。

联系人:柴玲 电话:55191461

附件: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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