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4年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结题工作的通知》(黑学位办函〔2024〕2号)文件要求,按照构建完善研究生教育“大思政”格局,强化研究生课程思政和导学思政建设,传承“四大精神”,将爱国主义、科学精神和科技自立自强融入研究生教育教学和指导培养全链条,培养政治合格、具有家国情怀和创新实践能力的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的总体目标,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确保推荐和建设项目总体水平,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力度,现将我校项目评审推荐和结题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立项项目范围
1.课程思政课程建设项目;
2.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项目;
3.导学思政团队(导师)建设项目。
(二)申报名额及限制条件
1.每个学院必须完成3个项目的推荐申报,其中包括研究生课程思政项目限额1项、研究生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项目限额1项、研究生导学思政团队(导师)项目限额1项。
2.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课程思政课程、导学思政团队(导师)三类项目,在同一类项目下,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申报;2021-2023年度已立项的三类项目负责人,在结题验收前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同类项目下的新项目。
3.如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近三年有教学事故等不良记录,不能参与项目申报。
(三)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研究生院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遴选,并在符合申报条件和推荐要求基础上,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后上报推荐。
2.经省课程思政教育联盟建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由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立项名单。未获得省级部门立项的学校上报项目,按校内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
3.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建设期满通过验收的确定为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导学思政示范团队、优秀课程思政入库案例;获得学校立项的项目建设期满通过验收的确定为相应校级中心、课程、团队和案例并进行推广。
4.所有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导学思政团队(导师)建设项目验收时须建设课程思政课程;项目因故无法结题验收的,其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允许再申请此类建设项目,并减少该学院当年度申报其他相关建设项目的名额。
5.获得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为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的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相关项目。
6.各学院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对标我校一流学科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目标和十四五发展规划任务,构建具有龙江特色“中国方略,龙江实践”课程思政教育体系,建设系列具有“东农精神特色”的研究生课程体系,深入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和导学思政高质量建设。
7.学校将围绕新申报项目培训指导、在建项目中期检查、典型经验交流活动统一设计、统筹开展,确保项目过程管理和项目申报质量,凝炼形成一批在研究生思想引领、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指导,导学团队学风建设、文化和制度建设,落实立德树人职责、构建导学育人共同体、坚持“四个面向”培养国家和龙江急需人才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优秀范例,在省教育厅和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育联盟微信公众号巡展交流,充分发挥课程思政和导学思政示范引领作用。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1.2022年度立项且已按期完成建设的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课程思政课程建设项目、导学思政团队(导师)建设项目、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项目。
2.2021年度立项、2023年未按期结题的项目需申请结题,未完成建设的项目不可再次延期。
(二)结题要求
四类建设项目结题均需提供项目验收书和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佐证(证书、教学视频、说课视频、教案等)、教改论文、项目、教材、教学竞赛材料等,其中,证书、教案等佐证材料需汇总为一个PDF文件上交,视频应以MP4格式上交。
(三)延期结题说明
1.未完成建设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5),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核,并报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育联盟,最多可延期1年。
2.申请结题但未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将自动延期1年。
三、申报立项与结题验收程序
(一)申报立项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建设标准和材料提交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2.学院审核与推荐。各学院党委出具对项目立项申请者政治审查意见(按照相关申报书中政治审查意见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符合基本条件和推荐要求基础上进行选拔推荐,经单位公示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以上材料见相关附件)
3.学校评审与上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结果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按要求推荐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二)申请结题程序
1.个人申请。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要求填报《结题验收书》,并提供佐证材料。不能按期结题的按照要求提出延期申请。
2.学院审核上报。学院对申请结题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后,按要求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院。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于8月20前将审查合格后的研究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及相应佐证材料合成一册)、结题材料纸质版(结题书及相应佐证材料合成一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结题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主楼849。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或结题材料的将视为放弃申报或结题验收。
2.电子版材料由学院统一打包发至邮箱:chailing@neau.edu.cn并以“学院名称”命名,(其中申报书、结题书及相应佐证材料须分别合成PDF文档,申报材料及结题材料的命名格式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结题的项目名称,所有签字及盖章处须用原件扫描后插入PDF电子文档相应页)。
3.按照省工作要求,本次由学校推荐至省教育厅的项目,其申报材料、结题材料将通过超星平台上传,届时,具体账号密码待省里下发后统一通知到相关学院秘书,并组织申报人、结题人上传。
4.申报书和结题验收书中的学校党委印及学校印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
联系人:柴玲 、胡馨月,联系电话:55191461
附件:
1.黑龙江省研究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项目立项名单(东北农业大学)
2黑龙江省研究生课程思政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结题材料
3.黑龙江省研究生导学思政团队(导师)建设项目申报、结题材料
4.黑龙江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案例建设项目申报、结题材料
5.延期申请表
6.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4年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结题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