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科、部、处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及学位授点建设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一)责任分工
年度报告编制采取各责任单位共同编制的形式进行。各责任单位按照《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报告并上报。
(二)编制要求
年度报告是对本单位2024年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系统总结(2024年整年),应全面反映本单位涉及研究生教育方面的现状。年度报告文本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图文并茂,尽量使用图表对数据进行描述;应体现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用客观数据和具体事例反映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与状况,作出科学的分析与评价;应突出重大综合改革成果,分析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思路举措。
二、学位授点建设报告编制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底线思维,突出质量意识。
年报编写是学位授权点在本年度建设周期内的全面检查和总结,各学院、学科应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充分认识到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务必着眼于发现问题、改进问题,旨在提高质量、凝炼特色,避免一切走过场和形式化,尤其对上一年年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针对问题提出的改进建议和下一步思路举措等,均应在本年度年报中有所体现和回应。
(二)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提高年报编写质量。
年报应全面反映学位授权点建设的现状,展示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行文应条理清楚,图文并茂,尽量使用图表对数据进行描述;应体现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用事例反映情况,作出评价;应突出重大综合改革成果,分析问题,避免平铺直叙,进一步提高年报编写质量。
(三)发挥领导机构职责作用,确保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各学位授权点应充分发挥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用,年报编写工作须在各学院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应充分调动学科、学院等各方面力量,认识到年报编写的重要作用,为接下来迎接国家抽检等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材料报送
(一)《东北农业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2)需经学科负责人、所属学院院长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交研究生院教育研究与质量管理办公室(主楼851室),同时PDF签字盖章扫描件经脱密后以“学科代码+学位授权点名称”命名(如一个学院有多个文件请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用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yjsyzlgl@163.com。
(二)《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纸质版和PDF版(领导签字、盖章)命名为“年报+单位名称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办主楼851,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yjsyzlgl@163.com。
(三)报送时间:上述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6日。
四、工作要求
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是健全研究生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实现研究生教育质量常态化监控的重要举措,也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制工作。
联系人:柴老师胡老师 电话:55191461
附件:
1.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2.《东北农业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