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及学位授点建设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4年12月02日 10: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科、部、处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及学位授点建设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一)责任分工

年度报告编制采取各责任单位共同编制的形式进行。各责任单位按照《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报告并上报。

(二)编制要求

年度报告是对本单位2024年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系统总结(2024年整年),应全面反映本单位涉及研究生教育方面的现状。年度报告文本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图文并茂,尽量使用图表对数据进行描述;应体现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用客观数据和具体事例反映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与状况,作出科学的分析与评价;应突出重大综合改革成果,分析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思路举措。

二、学位授点建设报告编制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底线思维,突出质量意识。

年报编写是学位授权点在本年度建设周期内的全面检查和总结,各学院、学科应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充分认识到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务必着眼于发现问题、改进问题,旨在提高质量、凝炼特色,避免一切走过场和形式化,尤其对上一年年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针对问题提出的改进建议和下一步思路举措等,均应在本年度年报中有所体现和回应。

(二)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提高年报编写质量。

年报应全面反映学位授权点建设的现状,展示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行文应条理清楚,图文并茂,尽量使用图表对数据进行描述;应体现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用事例反映情况,作出评价;应突出重大综合改革成果,分析问题,避免平铺直叙,进一步提高年报编写质量。

(三)发挥领导机构职责作用,确保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各学位授权点应充分发挥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用,年报编写工作须在各学院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应充分调动学科、学院等各方面力量,认识到年报编写的重要作用,为接下来迎接国家抽检等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材料报送

(一)《东北农业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2)需经学科负责人、所属学院院长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交研究生院教育研究与质量管理办公室(主楼851室),同时PDF签字盖章扫描件经脱密后以“学科代码+学位授权点名称”命名(如一个学院有多个文件请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用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yjsyzlgl@163.com。

(二)《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纸质版和PDF版(领导签字、盖章)命名为“年报+单位名称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办主楼851,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yjsyzlgl@163.com。

(三)报送时间:上述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6日。

四、工作要求

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是健全研究生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实现研究生教育质量常态化监控的重要举措,也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制工作。

联系人:柴老师胡老师 电话:55191461

附件:

     1.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2.《东北农业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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