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分类培养,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5〕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研究生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地申报条件
1.实践基地依托单位应为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或在区域内具有行业代表性、经工商部门正式注册且具备较高知名度与良好声誉的企业、技术机构等。
2.根据培养方案要求,能够满足研究生完成相关专业实践活动和实践教学任务的必要条件,保证专业实践的质量。
3.具备一定承载规模,能够保证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同时开展专业实践。
4.满足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师资需求,拥有一定数量的符合学校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基本条件的从业人员;同时配备必要的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研究生在实践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5.具备能够满足研究生学习、工作、生活所需的基本条件,拥有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保障条件,安全管理机制健全,能够切实保障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6.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培养研究生及拓展合作范围的潜力,确保实践基地运作长期稳定、规范有效。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梳理本学院研究生实践基地的情况,所有基地均需填写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申报表》(科技小院、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龙江工程师学院专班、高等研究院等需从学院统一上报),并汇总填写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XXXXXX学院实践基地信息汇总表》。
2.培养学院所建立的实践基地数量需满足研究生专业实践需求。
3.各学院研究生实践基地的情况,将以本次申报情况作为依据,实践基地的考核评估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5〕27号)执行。
三、材料报送
11月20日17点前,将《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XXXXXX学院实践基地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主楼843;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neauzyxwb@126.com,邮件名称为“XXXXX学院研究生实践基地申报情况”。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文皓
联系电话:55190767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6日